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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华科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
联系人:张斌 先生 (经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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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:400-0613-88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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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 机:0931-885688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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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商标续展/补证/转让——华科润竭诚为您服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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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布时间:2017年03月17日
- 有 效 期:2017年09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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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补证:《商标注册证》遗失或者破损的,商标注册人应向商标局申请补发。
商标续展: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。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,应当在期满前的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。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,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。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,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。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,核发商标续展证明,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,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。
商标转让:一、办理注册商标转让,转让人和受转让人必须共同向商标局申请并由受让人办理。
二、企业因合并、分离或者兼并应当及时办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。因故未及时办理转让且手续章戳已作废的,可不盖转让人章,但须附转让人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。
三、如果企业已经注销,其商标所有权自然消失,不能再办理转让申请。
四、商标注册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者近似商标,必须一并办理转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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